圖書館設主任一人,由教務主任兼任之,下設圖書資訊組組長一名、組員一名
     並結合實習老師、學生義工、閱讀代言學生、行動悅讀學生團隊及社區資源等
     推動各項校園閱讀活動業務。

3

高國慶主任
  學歷: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工業教育學系技職教育行政碩士專班畢業 
   私立中國文化大學國際企業管理研究所碩士班畢業 
   國立政治大學輔導學分班結業 
  經歷: 
   曾任  本校教師、就業輔導組長、訓導主任、學務主任
   現任  本校教務暨圖書館主任
  職掌:
   一、綜理圖書館業務事項。   
   二、指導訂定圖書館年度工作計畫。 
   三、主持各項校園閱讀相關會議。 
   四、爭取圖書館經費預算來源。 
   五、完成上級交辦事項。
 
                            
 

鄭美珍組長 
  學歷: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圖書資訊學研究所在職專班畢業 
   私立輔仁大學圖書資訊學系畢業 
  經歷: 
   曾任  資訊工業策進會資料服務組組員 
   現任  本校英文科教師兼圖書資訊組組長 
  職掌:   
   一、擬定圖書館年度工作計畫。   
   二、擬定圖書館預算之編列、控制與統計。 
   三、蒐集新書目錄並提供各科教學研究會購置參考。 
   四、辦理購置圖書合約之簽訂事項。 
   五、辦理專案補助與館藏請購及報銷。 
   六、辦理圖書交換與贈送事項。 
   七、辦理館際圖書資料互借、互印服務。 
   八、管理整合各單位圖書事項。 
   九、辦理新生導覽活動。 
   十、辦理班級利用教育。 
   十一、辦理各項閱讀相關活動。 
   十二、辦理社區合作閱讀相關事項。 
   十三、辦理圖書館自動化相關系統之購置、管理、維護與更新。 
   十四、辦理會議場地借用安排與調整。 
   十五、指導圖書資料之編目、分類、加工及建檔事項。 
   十六、指導各項館藏登錄、催缺、裝訂、上架、整架等事項。 
   十七、指導辦理圖書資料流通等相關事項。 
   十八、指導圖書資料預約、逾期催還及遺失償還之處理。 
   十九、指導圖書資料借閱各項統計報表之印發。 
   二十、指導利用本館資料、協助搜尋資料及其他諮詢服務。 
   二一、指導數位閱讀、線上資料庫及網路資源之檢索服務。 
   二二、指導各項圖書設備操作與維護。 
   二三、完成上級交辦事項。 
  榮譽: 
   榮獲教育部99年度高中高職績優圖書館人員獎勵
   爭取本校榮獲臺北市98年度、100年度、101年度卓『閱』學校獎 
   爭取本校榮獲臺北市101年度創意閱讀教案比賽團體獎第五名
  著作: 
   臺北市高職學生網路休閒閱讀動機與行為之調查研究
   青少年閱讀興趣網路閱讀推薦服務
                                                               
 

1

陳宣儒組員 
  學歷: 
   龍華科技大學資訊管理系畢業 
  經歷:
   現任  本校圖書資訊組組員
  職掌:   
   一、辦理圖書資料之編目、分類、加工及建檔事項。 
   二、辦理各項館藏登錄、催缺、裝訂、上架、整架等事項。 
   三、辦理辦理圖書資料流通等相關事項。 
   四、辦理圖書資料預約、逾期催還及遺失償還之處理。 
   五、辦理圖書資料借閱各項統計報表之印發。 
   六、辦理利用本館資料、協助搜尋資料及其他諮詢服務。 
   七、辦理數位閱讀、線上資料庫及網路資源之檢索服務。 
   八、辦理各項圖書設備操作與維護。 
   九、完成上級交辦事項。 
 

承辦單位

業務內容

權責劃分

備註

第四層

第三層

第二層

第一層

項目

內容

承辦人

組長

教務主任

校長

圖 書 資 訊 組

經費預算

一、圖書館預算之編列。

 

擬辦

審核

核定

 

二、圖書採購預算之控制與經費之統計。

 

擬辦

審核

核定

 

徵集與請購

一、新書目錄之蒐集與提供。

擬辦

審核

核定

 

 

二、辦理購置圖書合約之簽訂事項。

擬辦

審核

覆核

核定

 

三、圖書之請購與報銷。

 

擬辦

審核

核定

 

四、辦理專案補助請購圖書事項。

 

擬辦

審核

核定

 

五、圖書交換與贈送。

擬辦

審核

覆核

核定

 

編目與分類
圖書資料

一、圖書資料之編目、分類、加工及建檔。

擬辦

審核

核定

 

 

二、新書公告展示。

擬辦

審核

核定

 

 

三、各單位圖書管理。

擬辦

審核

核定

 

 

報紙、期刊管理

一、登錄。

擬辦

審核

核定

 

 

二、催缺。

擬辦

審核

核定

 

 

三、裝訂。

擬辦

審核

核定

 

 

四、上架、整架。

擬辦

審核

核定

 

 

 

圖書資料流通

一、辦理圖書資料流通等相關事項。

擬辦

審核

覆核

核定

 

 

二、圖書資料預約、逾期催還及遺失償還之處理。

擬辦

審核

核定

 

 

 

三、圖書資料借閱各項統計報表之印發。

擬辦

審核

核定

 

 

 

四、辦理視聽資料借閱等相關事項。

擬辦

審核

核定

 

 

參考與服務

一、指導利用本館資料、協助找尋資料及其他諮詢查詢服務。

擬辦

審核

核定

 

 

二、辦理館際圖書資料互借、互印服務。

擬辦

審核

核定

 

 

三、光碟資料庫及線上資料庫之檢索服務。

擬辦

審核

核定

 

 

四、複印服務。

擬辦

審核

核定

 

 

 

推廣活動

一、新生導覽活動。

 

擬辦

核定

 

 

二、班級利用教育。

 

擬辦

核定

 

 

三、圖書館與網路資源之使用指導。

擬辦

審核

核定

 

 

四、辦理各項閱讀相關活動。

 

擬辦

核定

 

 

五、辦理社區合作。

 

擬辦

核定

 

 

自動化圖書館

一、圖書館自動化相關系統之購置、管理、維護與更新。

擬辦

審核

覆核

核定

 

設備管理
圖書館場地   

一、場地借用安排。

擬辦

審核

核定

 

 

二、設備操作指導與維護。

擬辦

審核

核定

 

 

其他

一、公文收發文。

擬辦

審核

覆核

核定

 

二、上級交辦事項。

擬辦

審核

覆核

核定

 

 

   臺北市私立泰北高級中學102學年度圖書館工作計畫   101年7月19日訂定 
      壹、依據 
        一、本校校務發展計畫。 
        二、高級中學圖書館設立及營運基準。 
        三、職業學校圖書館設立及營運基準法。  
      貳、目的 
        一、圖書館為有效運用經費及提供全校師生最適合使用的資料,特訂定年度發展計畫。 
        二、支援教師教學及引導學生自學,加強圖書、非書資料、電子資料之徵集、整理,
            邁向教學資源中心的目標。 
      參、實施時程 
         102年8月1日起,至103年7月31日止。 
      肆、工作項目與實施內容 
      伍、經費來源 
        一、爭取教育主管單位、家長會與社會資源等補助。 
        二、依圖書館年度經費預算支應。 
      陸、預期效益 
        一、增設數位閱讀牆,塑造公共閱讀空間,宣導校園生活閱讀。 
        二、持續增購圖書、非書資料及數位資源,以符合師生教學需求。 
        三、持續推廣師生使用圖書館各類資源,提升館藏利用價值。 
        四、維護更新圖書館網路部落格,提升閱讀人口數量。 
        五、持續辦理各項閱讀推廣活動,營造校園悅讀氣氛。 
      柒、本計畫經陳  校長核定後施行,修正時亦同。 
    

工作項目

實施內容

實施時程

徵集選採

配合各學科教學,充實相關參考資料、圖書、非書資料及數位資源。

依館務
行事曆

教學資源服務

支援教師教學與學生自學資源的收集整理利用與轉介服務。

依館務
行事曆

閱讀實體空間營造

建置校園閱讀環境,增購閱讀宣導設備,推動校園閱讀。

依館務
行事曆

閱讀虛擬空間營造

設置數位閱讀平台、圖書館部落格,供師生閱讀利用。

依館務
行事曆

 

更新圖書館網路電腦設備,提供學生課業輔助。

依館務
行事曆

館務自動化

運用圖書館自動化系統,進行採編、流通等館務支援,與讀者線上查詢利用等服務。

依館務
行事曆

資源分享利用

善用社會資源,合作辦理校園閱讀推廣等活動。

依館務
行事曆

一般推廣服務

加強圖書館導覽與利用教育,使學生熟悉圖書館各類資料利用並尊重著作權。

依館務
行事曆

 

辦理學生義工教育訓練。

依館務
行事曆

 

辦理大型書展活動。

依館務
行事曆

 

辦理圖書館週活動。

依館務
行事曆

閱讀推廣服務

辦理圖書館委員會會議事宜。

依館務
行事曆

 

辦理校園悅讀推動小組會議事宜。

依館務
行事曆

 

辦理校園閱讀推廣如實施晨讀活動、班級讀報活動、班級行動閱讀活動、中學生讀書心得、小論文徵文活動、三魚網閱讀推文活動等。

依館務
行事曆

 

培訓校園閱讀代言學生,協助閱讀推廣。

依館務
行事曆

 

辦理教師讀書會研習。

依館務
行事曆

 

辦理著作權、作家講座等宣導活動。

依館務
行事曆

行政支援

配合各單位辦理各項場地借用服務。

依館務
行事曆

 

 

 

 

 

 

 

 

 

 

 

 

 

 
   一.環境位置 
     (一)附設在重光樓二、三樓。 
     (二)位在校園西北角。 
     (三)四週環境安靜視野開闊。 
     (四)閱覽面積1341.58平方公尺。 
     (五)書庫面積723.31平方公尺。 
     (六)內部配置採開放空間分區管理,懸掛告示牌標示,一樓區分為閱覽區、教師自習區、
         期刊閱報區、教材資源區、書目查詢區、學生自習區,二樓區分為參考區、多媒體視
         聽區、一般圖書區、連續性出版品區、行政區。 
   二.設備用品 
      (一)書櫃、閱覽桌椅、目錄櫃、期刊架、報架、個人研究桌、報櫃、地圖櫃、出納台、
          置物櫃、號碼牌座、資料櫃、明見式目錄櫃、區隔線圈、視聽資料櫃、綜合字典檯
          、桌上型字典檯、運書車、不鏽鋼階梯、圖書吸塵器、護書膠台、護貝機、傳真機
          、影印機、電視機、錄放影機、DVD放影機、幻燈機、錄放音機、耳機。 
      (二)電腦主機、流通工作站、編目工作站、網路查詢工作站、不斷電系統、印表機、上退磁機。 
      (三)圖書安全門禁系統。 
      (四)數位公播系統。
      (五)數位講桌、懸吊式液晶投影設備、有線無線音響設備 



   獎勵校園閱讀實施要點  102年8月1日第一次修訂 
     一、本校為推動校園閱讀,鼓勵學生利用課餘時間進行各項課外閱讀寫作活動,特訂定本實施要點。 
     二、參加晨讀活動心得單或推文單比賽經評審獲選為佳作且上傳文章到三魚網成功者,每名可得獎狀
         1紙,贈書1冊及小功1次獎勵。 
     三、參加晨讀活動環境佈置比賽,期末經校園閱讀推動工作小組評選獲得校園悅讀環境獎班級,可獲
         獎狀1紙,班書7冊獎勵。 
     四、圖書館依晨讀秩序、班級心得篇數多寡及內容豐富性等,選出班級閱讀精神獎數名,各頒發班級
         獎狀1紙,班書7冊獎勵。 
     五、為鼓勵學生養成良好閱讀習慣,經導師、國文老師、校園閱讀推動工作小組、班級閱讀小幫手或
         圖書館共同發現具校園閱讀潛力學生,提報頒發閱讀潛力獎以表揚閱讀行為。 
     六、協助推動晨讀或相關閱讀活動有功的老師及行政人員,由圖書館統一簽報敘獎,各記嘉獎1次。 
     七、參加三魚網推文活動,除該平台提供贈書、認證書、徽章獎勵外,凡晉升為星級同學可獲得嘉獎
         1支,以鼓勵之。 
     八、參加三魚網推文投稿最先達到100篇(含)以上的班級,經圖書館統一陳報核准,可獲得三魚網提供
         全班飲品點心,辦理班級閱讀同樂會活動。 
     九、全校撰寫三魚網推文達350篇以上,且為該學期投稿量最高的前三所學校,三魚網將協助編印校園
         作品集一式10本,做為校園閱讀紀錄。 
     十、參加人間福報讀報教育活動,撰寫讀報心得達5篇(含)以上,經圖書館核可通過者,可獲記嘉獎1次
         ,以鼓勵之。 
     十一、參加全國中學生讀書心得比賽、小論文寫作比賽或臺北市高職學生優良書籍閱讀心得寫作競賽等
           校際閱讀寫作比賽獲獎同學,依獎項獎勵之,特優者記小功1次,優等與佳作者記嘉獎2次。 
     十二、參加圖書館圖書借閱集點30比賽獲優勝者,期末頒發獎狀,記嘉獎1次。 
     十三、參加校園閱讀代言人甄選活動獲選為代言同學,且在學期間充份協助閱讀推動深獲肯定者,期末
           記小功2次。 
     十四、參加年度高職人文閱讀活動績優表揚暨成果發表獲獎師生與協助有功行政人員,期末統一簽報敘
           獎,各記嘉獎1次。 
     十五、本實施要點陳  校長核准後施行,修正時亦同。              
   閱覽規則   101年8月1日第六次修定 
     一、本館開放閱覽時間為週一至週五上午七時四十分至下午五時三十分;寒暑假週一至週五上午八時至
         下午一時,例假日及國定假日不開放。 
     二、本館因利用午休進行書庫整理,週一至週五午休時間,暫停借閱服務。 
     三、本校教職員工及學生為本館服務的對象,入館一律使用員工識別證或學生證依指示感應刷卡進入。 
     四、嚴禁由出口逆向入館,經勸導不聽者,依校規懲處,教職員工請以身示範。 
     五、除筆記簿本外,自用書籍及書包、手提包等不得攜入本館,讀者離館時經由圖書安全系統出館,如
         引起警鈴響聲,當場有義務接受館員的詢問及檢查,違者依校規懲處。 
     六、凡入館瀏覽圖書、期刊、報紙、視聽資料等一切館藏,閱畢後務必歸放原處,不得任意攜出館外、
         使用網路電腦依現場標示及圖書館多媒體視聽區管理辦法規定使用。 
     七、館內閱覽時請保持安靜、輕聲、緩步,注意整潔,勿隨地吐痰,拋棄廢物、任意移動桌椅、吃零食
         、喝飲料等。 
     八、借閱館藏,請愛惜公物,勿裁剪、撕毀、汙損、調換,毀損公物依校規及相關辦法懲處。 
     九、上課時間欲到館利用者,請持任課老師之准假證明,准假證明單以本館提供的格式為準。 
     十、本館遇段考、期考期間,暫停借閱,入館自修者一律以學生證感應刷卡入館,安靜閱讀,
         以維持秩序。 
     十一、凡不遵守規定,侵犯他人閱覽權利或其他不良行為情事者,得隨時請其離館。
           情節嚴重者依校規懲處。 
     十二、進修學校請依實際利用狀況參考辦理。 
     十三、本規則經校長核准,自公布日起施行,修正時亦同。 
   館藏外借要點    102年8月10日第六次修定
     一、本館所藏圖書、非書資料、數位資料等館藏,係供本校教職員工及學生研究參考、閱覽用。 
     二、本館出借館藏對象,以本校學生及教職員工為限。
         學生借書請出示本人學生證,教職員工請出示本人識別證。 
     三、本館利用週一至週五午休時間進行書庫整理,暫停借還流通服務。 
     四、借閱冊數,教職員工以二十冊為限,借期為一個月;學生以十冊為限,借期為兩星期。
         另連續性小說以一星期為限。 
     五、借書期滿如無他人預約,可續借乙次,師生皆可延長兩星期,續借期間有人預約時,
         借閱人接獲本館通知後,須立即歸還。 
     六、辦理續借手續需在借期內持原書到館加蓋到期日,或上網續借。 
     七、借閱逾期者,每逾期1日停借1日,並依催還流程通知歸還。 
     八、借閱逾期者,在圖書館發送逾期通知單七日內未到館說明者,視同遺失,依本辦法第十四條
         規定辦理賠償。 
     九、學生借閱逾期14日以上者,經催討無效,自逾期第15日起,每週警告乙支,累計至第5週時,
         仍未歸還者,記小過乙支。 
     十、段考前一週停止小說漫畫借閱,但可先行預約,於段考後借閱。 
     十一、借閱人應加以愛護所借閱之館藏,不得加註圈點汙損撕摺破壞,如發現以上情事者,
           本館停止其借書權利一學期。如因此影響館藏價值者,得依照本辦法第十四條規定辦理。 
     十二、學生證不得轉借他人借閱用,倘經發覺,本館得停止其借書一學期,並追還所借館藏,倘有
           遺失則依本辦法第十四條規定辦理。 
     十三、學生證如有遺失,須立即向本館聲明掛失,同時向註冊組辦理補發,掛失前因借書證或學生
           證之遺失,致使本館蒙受損失時,應由原持證人負責賠償。 
     十四、館藏外借如有遺失或汙損,借閱人應於本館限期內購買該館藏或按定價兩倍賠償,無定價時
           由本館依館藏價值、頁數等估計算之,不得異議。 
     十五、本館如遇整理圖書期間,暫停出借圖書,出借圖書無論到期與否,一律依規定時間或學期結
           束前歸還。 
     十六、下列館藏概不出借: 
             (一)當日報紙、最新一期期刊。 
(二)新到未編目圖書。
(三)參考工具書,珍本、貴重套書、漫畫類書籍。 (四)視聽資料僅供學生館內使用 十七、教職員工或學生離職離校者,須在離校前辦理清還手續。 十八、應屆畢業生於停課前應還清所有借閱館藏資料,若未還清者,本館得扣留畢業證書至清還 手續辦理完成。 十九、進修學校請依實際利用狀況參考辦理。 二十、本要點經校長核准,自公布日起施行,修正時亦同。
   多媒體視聽區管理要點 102年8月10日第七次修定
     一、圖書館為輔助各科多媒體視聽教學,提昇學生學習興趣,並增進教學效益,特申請教育局補助,
         於八十八學年度第二學期成立本多媒體視聽區。 
     二、本視聽區以本校教職員工、學生為服務對象,以輔助教學活動及相關行政業務為借閱服務範圍。 
     三、本視聽區開放借閱時間在開館時間內為週一至週五上午八時三十分至下午五時,午休時間暫停
         使用。寒暑假為週一至週五上午八時至十二時,例假日及國定假日不開放。 
      (一)視聽資料使用規定 
         1.本視聽區以使用本館提供的公播版視聽資料為限,並依據著作權法規定使用,不得拷貝。 
         2.教職員工借閱視聽資料捲數和圖書等合計二十筆為限,借期為一個月,學生限館內閱覽。 
         3.借閱相關手續依館藏外借辦法辦理。 
         4.借閱視聽資料請準時歸還,如有逾期將以逾期天數做停借處分。 
      (二)視聽設備使用規定 
         1.使用個人視聽座者,按照操作步驟正常使用。借用期間一律戴上耳機觀賞,且不得擅自
           移動器材。時間以二十分鐘為限,可續用乙次,逾時關閉電源。使用期間如有問題請洽館員。 
         2.禁止使用本區器材觀賞私人視聽資料,違反者視情節輕重除沒收該資料外,停止其使用權利
           至學期結束,並罰以公共服務(學生)。 
         3.電腦使用時間為十分鐘,任意離開座位者將由下一位使用者取代之。 
         4.電腦使用以查詢網路教學資源或觀賞本區提供之視聽資料為主,禁止進入色情、非法等網站,
           禁止使用MSN、E-MAIL、BBS、聊天室、色情網站、漫畫、遊戲等資料,以及禁止使用FOXY,
           ezpeer,eDonkey,龍捲風(torrent)等各類P2P、BT技術之MP3、影片、程式、圖片檔及其他檔
           案格式之搜尋軟體,違者停用電腦至學期結束,嚴重者依校規懲處。 
         5.請勿任意更動電腦桌面及相關設定或任意安裝軟體,違者依校規懲處。 
         6.本視聽區電腦硬碟不提供使用者存取服務。 
         7.本視聽區提供電腦列印收費服務,相關規定洽服務台。 
     四、本視聽區遇段考期考等重大考試期間,暫停使用。 
     五、本視聽區如遇館內活動得暫停使用。 
     六、讀者違反本辦法規定且不聽勸告者,即請離館並取消借閱使用權利。 
     七、本視聽區各項設備資料如係使用者不當操作而毀損者,使用者應負修復責任及費用。 
     八、禁止攜帶背包手提包食物飲料進入本區,並請保持肅靜整潔。 
     九、本視聽區不做會議或討論自修休息使用,請遵守之。 
     十、本館書目查詢區管理適用本要點。 
     十一、其他有關事項依本館借書辦法,閱覽規則等相關辦法規定之。 
     十二、本要點經校長核准,自公布日起施行,修正時亦同。